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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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涉外婚姻的有关问题?

添加时间:2018年3月7日 来源: 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http://www.fzlhccls.com/
    男朋友是持美国公民护照的中国人(他父母都已经入美国国籍),我们如果在国内登记结婚的话,两个人分别需要准备什么证件,到什么机构办理呢?然后需要到美国使馆递交什么材料吗?假如去到美国办理会不会更方便呢,我以什么身份申请签证呢?男朋友打算在中国工作一段时间,他需要到什么机构办理居留证呢?如果我们在国内生孩子的话,需要办理什么证明?多长时间才能给孩子办理入美国籍呢?如果在国外生孩子,是否能马上办理入籍呢?那我怎么才能顺利得到签证呢?我如果申请入籍需要在美国住多久?


律师解答:

    你说的情况应当依照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涉外婚姻的相关规定。其中主要是第七条:“关于出国人员、华侨及港澳台居民结婚提交材料的问题
出国人员办理结婚登记应根据其出具的证件分情况处理:当事人出具身份证、户口簿作为身份证件的,按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规定办理;当事人出具中国护照作为身份证件的,按华侨婚姻登记规定办理。
当事人以中国护照作为身份证件,在内地居住满一年、无法取得有关国家或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本人的相关情况声明及两个近亲属出具的有关当事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
和第八条:“关于双方均非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问题
双方均为外国人,要求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能够出具《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当事人本国承认其居民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效力的证明,当事人工作或生活所在地具有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应予受理。
一方为外国人、另一方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或者双方均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要求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能够出具《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当事人工作或生活所在地具有相应办理婚姻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应予受理。
一方为出国人员、另一方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或双方均为出国人员,要求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能够出具《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出国人员出国前户口所在地具有相应办理婚姻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应予受理。”
至于关于入美籍问题,可与外交部门或中国驻美大使馆或美国驻中国大使馆联系。因涉及外交不是这里可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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