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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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离婚证丢失了如何处理

添加时间:2017年11月13日 来源: 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http://www.fzlhccls.com/

  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结婚证》或《离婚证》,而因某种原因又需要该项证件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或已解除,则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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