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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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男女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
添加时间:2018年7月11日
来源:
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http://www.fzlhccls.com/
未婚男女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
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
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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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博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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