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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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程序

添加时间:2016年7月28日 来源: 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http://www.fzlhccls.com/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要经历四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法庭质证阶段,双方当事人负有对自己主张举证的义务;

  2、法庭调查,法官对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询问查实;

  3、辩论阶段,当事人双方就案件争议焦点发表意见;

   第三阶段:调解阶段

  法官的主持下,就是否离婚及财产分割进行调解;

  第四阶段:判决阶段

  法官根据案件情况,作出是否准许离婚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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