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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法治廉政文化公园建设设计方案进行初审

添加时间:2016年5月18日 来源: 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http://www.fzlhccls.com/
7月14日上午,闽侯县法治廉政文化公园项目设计方案在县政府二楼第三会议室进行初审,县纪委、政法委、司法局、住建局等单位领导及专家对参与竞标的设计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法治廉政文化公园建设是法治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的具体实践。对于闽侯县而言,建设法治廉政文化公园,不仅有利于闽侯县巩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而且有利于县城品位提升,推动法治文化形式载体的不断创新。 闽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还专题研究法治廉政文化公园建设有关事宜。从2015年6月份启动以来,县纪委、政法委、县司法局、住建局等与设计公司多次进行现场勘察,与闽侯县湿地公园管理方就利用公园(荆溪段)现有设施打造法治文化景观多次进行研究,积极推进法治廉政文化公园建设。目前,规划设计的闽侯县法治廉政文化公园位于闽侯县湿地公园(荆溪段),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公园规划紧紧围绕以“法治·廉政”为中心,以“普法、学法、弘法、守法”为目标,以闽侯市民需求为前提,以景观改造、建设为手段,在保持闽侯县湿地公园原有整体结构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适当增加法治廉政文化元素,使之成为广大市民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治文化的公共活动场所,营造具有良好生态环境的城市户外休闲空间,促进城市、社会、公园、经济和环境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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