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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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特点是什么?

添加时间:2015年7月15日 来源: 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http://www.fzlhccls.com/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特点与一般侵权责任不同,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具的特点是:其权利主体是夫妻。这种人身关系的主体,具有亲密的感情关系,一旦一方受到外遇的伤害,其精神打击较大,内心创伤更重。


   在侵权对象方面,其侵犯的是婚姻权利。即夫妻的配偶权,主要表现在人格利益及身份利益的损失。在违反义务方面,其违反的是婚姻义务,可能是积极义务,也可能是消极义务。在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方面,离婚过错方的侵权行为不仅造成受害方的精神损害事实,而且导致了离婚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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