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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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添加时间:2015年5月9日 来源: 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http://www.fzlhccls.com/
1、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中国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

  2、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 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办理华 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的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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