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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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多少

添加时间:2014年7月5日 来源: 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http://www.fzlhccls.com/
    夫妻离婚时,子女跟随一方生活,也就是直接抚养,另一方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那么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什么,如何支付,有何特殊性。
    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为: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各自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前面的百分比计算,遇到特殊情况的,可酌情降低或增加。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采取一次性给付的方法,也可以采取分期支付的方法,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子女抚养费在夫妻离婚后,随着情况的变更,可以主张减少或增加抚养费,也可以主张变更子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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