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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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年初过世,奶奶由谁赡养

添加时间:2014年2月9日 来源: 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http://www.fzlhccls.com/
    我父亲年初过世,之前奶奶一直是跟我们一起生活的,而爷爷早年已经过世了。现在我母亲想让奶奶随我两个叔叔生活,因为他们都在老家,而我由于外出上大学,因此家中现在只有母亲一人,无力独自照顾奶奶。

    但两个叔叔都不愿意照顾奶奶,他们还跟奶奶说我母亲要赶她走,想独吞父亲名下的房产。奶奶在他们的怂恿下起诉了我母亲,一是要求继承房产,二是要求居住权。问题是我和母亲都承认奶奶的继承权,只是希望她去两个叔叔家住,而且他们的居住条件不比我家差。请问律师,我奶奶是否有在我家的 “居住权”?我的两个叔叔是否应当赡养我奶奶?奶奶是否应当跟随我的两个叔叔居住?

    ——何小姐近日致电新民晚报“读者俱乐部”法律百事通咨询热线400-880-5008问

新民晚报“读者俱乐部”特邀律师、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菅峰律师回复如下:

何小姐的两个叔叔属于奶奶的子女,他们应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即使何小姐的奶奶跟她们居住生活,也不能免除何小姐叔叔的法定赡养义务。

何小姐的父亲不幸过世,奶奶应当是有继承权的,如其继承部分房产,那么她是有房屋部分所有权的,也就享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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