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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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父母是否要负担子女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添加时间:2014年1月27日 来源: 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http://www.fzlhccls.com/
案例:我是某大学计算机系二年级学生,二年前,父母离婚,我随母亲共同生活。今年初,母亲下岗在家待业,仅领取少量的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很难支持我上大学的学杂费、生活费。无耐,我只好找父亲,要求其支付我抚养费。然而我父亲称我已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据法律规定,已无扶养义务,因此拒付抚养费。请问,我父亲是否应付我抚养费,我该如何办?


律师点评:首先明确告诉你,如你父亲有给付抚养费的能力,仍应负担你必要的抚养费。依据我国《婚姻法》第15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此可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而对于成年子女即年满18周岁的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一般不再承担抚养义务。但因你正在上大学,尚未独立生活,你父亲仍有抚养义务,父母离婚并不影响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抚养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司法解释规定,尚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果在校就读的,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因此,你完全有理由请求你父亲给付抚养费,直至毕业为止。至于你如何办,你首先应找你父亲协商解决,如拒不同意,你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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