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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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离婚的条件有什么,分居两年离婚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添加时间:2014年1月15日 来源: 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http://www.fzlhccls.com/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后会选择分居,而不是迅速离婚,想通过分居双方冷静下来处理感情问题。而法律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的话,法院可以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准予离婚,那么,分居离婚的条件有什么,适用分居两年离婚时的注意事项又有哪些呢我们来看一下。

一、分居离婚的条件有什么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二)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三)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四)“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二、分居两年离婚的注意事项

适用此项规定,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般来说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具有分居二年的情形,说明夫妻关系已徒具形式,名存实亡。

(二)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

以上就是我们对分居离婚的条件有什么,适用分居两年离婚时的注意事项的介绍,希望能帮您解决问题。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协议离婚是不需要证据的,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就可以了。但是诉讼离婚一定要证据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事实,法院才会判离。而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对分居期间财产进行处理时都需要提起注意,建议您在离婚前先找个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对自己的情况做个比较全面的了解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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