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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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意愿能影响抚养权吗?

添加时间:2024年4月13日 来源: 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http://www.fzlhccls.com/

孩子意愿能影响抚养权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确定抚养权的主要原则是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优先考虑。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权有争议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生活学习环境、父母的经济能力、抚养意愿及能力等。其中,如果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和判断力(通常指10岁以上),他们的意愿会被法院作为参考,但并非决定性因素。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经济困难能减少抚养费吗?

抚养费的支付是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抚养费的数额通常会考虑子女的生活需要、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实际需求,以及父母的经济状况。

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遇到经济困难时,理论上可以申请减少抚养费的支付。但是,这需要证明这种经济困难是真实的、暂时的,并且这种困难已经严重影响到其支付抚养费的能力。法院在判断是否减少抚养费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收入、财产状况、生活必需开支等,同时也会考虑到子女的基本生活和教育需求。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确立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这一条款为抚养费的计算提供了依据。

3. 同样的,该解释第五十七条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可以依据此条款申请调整抚养费。经济困难能否减少抚养费,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如向法院申请,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孩子的心愿在抚养权决定中是重要的参考因素,但法院更倾向于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做出决定,这可能包括考虑他们的生活环境、身心健康、教育条件等多个方面父母在争取抚养权时,应尽可能提供一个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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