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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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管辖问题,有哪些相关规定?涉外离婚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3年2月9日 来源: 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http://www.fzlhccls.com/

  张博,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涉外婚姻管辖问题,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般情况下,我们称婚姻当中有涉外因素的为涉外婚姻,包括一方是国外居民、在国外缔结的婚姻关系等等。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有对涉外婚姻管辖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涉外婚姻管辖问题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可以向定居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若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可以向定居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法。商。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6、双方当事人均是外国人的,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此时我国法院一般不受理;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法院可以受理管辖。

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二、相关法条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通常说到对涉外婚姻的管辖问题一般都是指对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具体的内容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能对您提供一下帮助。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将尽快为您解答疑惑。

涉外离婚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婚姻问题是大家都相对比较熟悉的,近年来离婚数量在增加,离婚率也在攀升。这其中也涉及到涉外离婚,涉外离婚处理起来也是比较棘手比较麻烦的,需要严格按照涉外离婚法律要求来。当然涉外的法律和本国的婚姻法还是有区别的,具体的法律内容如何,大家可能并不清楚,不过感兴趣的朋友可以随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涉外离婚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对于离婚,世界各国确定离婚案件准据法的冲突规范不尽相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离婚时,法律规定,原告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不能通过行政部门登记离婚。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在适用法律时需要解决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婚姻法的冲突问题。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有:

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即涉外结婚以结婚行为地法为准据法。包括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适用结婚行为地国家的法律。因此,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也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即涉外离婚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包括离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适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家的法律。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3、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这里的抚养,包括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抚养、赔养、扶养。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指出,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员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联系。

4、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的法律。

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该项原则又称为“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根据该原则,婚姻当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仍应适用中国法律。

二、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

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即涉外结婚以结婚行为地法为准据法。包括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适用结婚行为地国家的法律。因此,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也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即涉外离婚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包括离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适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家的法律。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3、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的法律。

4、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该项原则又称为“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根据该原则,婚姻当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仍应适用中国法律。

任何涉外婚姻都要严格按照涉外婚姻法来处理,确保对夫妻双方公平公正,当然涉外婚姻问题不同于本国的婚姻,这里面必然会考虑到一些特殊的情形,处理起来也是相对复杂的,大家也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这样也便于大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不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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