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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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收养儿童福利院吗 夫妻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27日 来源: 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http://www.fzlhccls.com/

  张博,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哪里收养儿童福利院吗

  许多人都想要有自己的小孩,但是有些人因为身体条件等因素不能生育的,可以考虑到福利院等机构领养小孩,如果公民想要收养儿童自己抚养的,那么哪里收养儿童福利院吗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哪里收养儿童福利院吗

  哪里可以收养小孩的问题,按照《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您可以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是儿童救护站收养孩子。

  当然您也可以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多数情况下想要收养小孩都是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者儿童救助站进行收养的,当然生活中也可以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过收养小孩最好是要办理相关的收养手续,使收养关系合法化,否则的话很有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

  二、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三、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由于收养关系的解除将会涉及到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的权利义务,因此,解除收养关系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收养法》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上面的是为您整理的最新哪里收养儿童福利院吗的法律知识。综上,福利院、孤儿院等一些公益组织机构都可以收养儿童,只要收养人满足收养小孩的条件就可以办理收养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夫妻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现在社会发展的越来越快,有很多人的思想也跟以前有很大的不同,很多人的思想开放起来,有很多夫妻因为各种原因不想生育,这已经是很常见的了,这时他们就会想要领养小孩,那么夫妻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以下是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二、被收养人条件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三、我国关于收养的法律依据

  我国《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六条: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夫妻双方要一直同意领养孩子才能去做出实际行动,不能在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随意领养孩子,得对孩子负责,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夫妻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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