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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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父母是否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监护权?子女监护权方面的纠纷如何解决

添加时间:2022年8月22日 来源: 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   http://www.fzlhccls.com/

  张博,杭州抚养权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离婚后父母是否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夫妻双方离婚并不意味着他们丧失了对子女监护的权力和义务,在离婚后,子女一般是归父亲或母亲一方抚养。那么,若情况发生变化,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监护权吗详情请阅读下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18条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该意见第22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 故法院在判决或调解离婚时,只确定子女随哪一方生活,并不剥夺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也不取消其对子女的监护义务。

以上就是对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监护权问题的介绍。对子女监护权的确定是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为原则的,在离婚后如果父母一方或双方情况发生变化,是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的。

子女监护权方面的纠纷如何解决

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很多夫妻都会为了子女的监护权而产生矛盾纠纷。很多情况下是夫妻双方都想当孩子的监护人,面对这些纠纷很多人都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在下文中,就由为大家带来关于子女监护权方面的纠纷问题如何解决的详细解答。

一、如何确定子女的监护人

1、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孩子的最佳利益做考虑,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孩子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孩子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孩子的意愿及态度、对孩子的教养计划、与孩子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孩子监护权的依据。当然如果父母都不适合行使监护权,也有可能判给第三人来监护。

2、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孩子负起照顾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孩子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

3、离婚后孩子监护权怎么争取这实际上还是要归结到,孩子身上来,就是说,谁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比对方更能是孩子健康成长,谁就最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二、怎么处理子女监护权纠纷

1、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看不到孩子怎么办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2、如果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就不用负担孩子生活费用吗

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孩子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直到孩子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主张,称为“给付抚养费之诉”。

由法院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法院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3、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

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孩子负起教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孩子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孩子,可以请求法院变更监护权。

4、被监护人打伤他人或者损害财物需要赔偿应由离婚的父母共同承担吗

离婚后,被监护人的侵权首先是同被监护人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并不是离婚的父母平摊费用。唯有共同生活的一方监护人不能独立承担时,另一方才承担“补充性连带”,即承担相应的余额。也就是说,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较重,另一方处于补充地位。

在上文中,为大家带来了关于子女监护权方面的纠纷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了关于子女监护权方面的纠纷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的,建议您直接来电咨询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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